[摘要]
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信息显示,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特殊化妆品取得注册证后,注册人应当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将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图片上传至信息服务平台。在信息系
统上传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图片后,相关内容即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图片涉及产品安全、功
效宣称相关内容应当与注册证书载明的产品标签样稿相应内容一致,其真实性和合规性由注册人负责。
近期,国家局将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化妆品注册人已上传的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图片在国家局网站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
特殊化妆品套证屡屡不绝,现在最后一道围墙即将被拆除,套证空子被堵死,过去没有公开包装系统,让消费者和监管者
很难对照注册申报时的包装内容,只能查找对照特殊化妆品证号,这就导致一号多用和套装泛滥现象;现在化妆品注册备案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产品销售包装文字内容不得超过标签样稿文字内容,建议各化妆品企业应尽快展开自查自纠。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