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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的消费提醒,请查收!

  • 作者:管理员
  • 文章来源:管理员
  • 点击次数:1551
  • 更新日期:2022-06-15

[摘要]

火红六月,热浪来袭,

众所期待的618全民网购狂欢节

即将拉开帷幕。

伴随着各大商家的促销信息,

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

平台和商家怎样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消费者如何挑选适合自身的产品?

国家监管部门为了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合法权益,在2021年实施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新法规,对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的经营者分别提出经营的要求。


如何实现消费者、平台、商家三方共赢,新法规实施背景下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又该承担哪些责任义务?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出以下建议


PART 01

作为化妆品电商平台应该怎么做?

根据条例的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发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向违法的化妆品经营者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建议

平台首先要审核申请入驻商家的信息,核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并进行登记。


应当对申请入驻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实名登记进行管理,对企业发布的产品需要核实后再给予发布,如:产品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信息一致性,广告宣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发现企业在平台的经营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平台要及时处理,处理的方式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并报告药监部门。


商家有哪些行为需要平台立即停止服务的呢?

1

因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2

因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 治安管理处罚的;

3

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4

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建议电子商务平台要有专人负责收集监管部门发布的处罚信息,及时制止违法产品的销售行为。


PART 02

商家做到“真实”很重要

根据条例的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建议

商家要做到真实。商家在产品展示的页面信息必须要与备案或注册的产品信息一致,功效宣称等广告内容要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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