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版的《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中明令禁止使用大麻仁果(CANNABIS SATIVA FRUIT)、大麻籽油(CANNABIS SATIVASEED OIL)、大麻叶提取物(CANNABIS SATIVA LEAF EXTRACT)。
这一新规出台,彻底击碎了国内化妆品行业对于大麻相关类产品的幻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宣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5月28日)起施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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