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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中的货物价值是如何计算的?

  • 作者:管理员
  • 文章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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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9-06

[摘要]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所涉及的进口货物价值是如何计算?

  指的是申报价格、还是到岸价格、还是申报价格加上税款,还是其它的内容呢?

  曾经一度,对于这个问题,本人也一直很迷茫,最近在一则海关行政处罚案例中找到了答案。

  详情下…… 

事件分析


*****海关对某公司稽查时发现,该公司申报的HS编码有误,具体涉案货值如下表:

1.完税价格(针对此票,实际完税价格构成是比较复杂的,详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CIF价格*汇率;

2.应纳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3.应纳增值税:(完税价格+应纳关税)*增值税税率;

4.税款合计:应纳关税+应纳增值税;

5.货物价值:完税价格+应纳关税+应纳增值税

备注:上述概念解释仅针对本票内容,在实际过程需要灵活运用。比较HS编码涉及到消费税,税款合计需要加上消费税的金额,对应的货物价值中也需加上消费税的金额。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处罚之规定,具体见上图,在涉证环节需要千万小心了,涉及到许可证件按照货物价值的金额来处罚,这样处罚的基数相对税率高,处罚的金额也势必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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