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5日,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辖区内一家从事研发销售化妆品的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实验室内对化妆品进行生产、分装、贴标等操作流程。因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生产化妆品的相关资质材料,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该局执法大队当场对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据了解,当事人分装生产的49个品种的化妆品曾于2021年1月2日在通州某商场的美容护肤品店内展示销售,顾客所体验使用的化妆品均无许可证、成分、使用期限等化妆品标签应当注明的主要内容,目前该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上述案件是江苏省范围内首例适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打响了全省净化化妆品行业的“第一枪”。下一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全面推进落实新《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汇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化妆品安全协同共治,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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